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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首次公布金融机构评级结果

  新华社北京11月2日电(记者吴雨)中国人民银行2日首次公布金融机构评级结果,约10%的银行机构评级在8级以上,在金融政策支持、业务准入、再贷款授信等方面将受到更为严格的约束措施。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国际社会普遍提出要加强宏观审慎管理。我国在构建宏观审慎相关评估框架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于2017年12月正式启动央行金融机构评级工作,重点关注金融机构资本管理、资产质量、流动性、关联性、跨境业务和稳健性等宏观审慎管理要求。

  2018年第一季度,央行完成了对4327家金融机构的首次央行金融机构评级。2日,央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8)》首次公布了金融机构评级结果。

  评级结果分为1级至10级,级别越高表示机构的风险越大。评级结果显示,3969家银行机构中,评级结果为1级至2级的76家,占比1.91%;3级至7级的3473家,占比87.5%;8级至10级的420家,占比10.58%,其中235家为农村信用社、109家为村镇银行、67家为农村商业银行。

  另外,358家非银金融机构的评级结果分布在2级至9级,其中包括245家财务公司、25家汽车金融公司、22家消费金融公司、66家金融租赁公司。评级结果为2级至3级的非银金融机构35家,占比9.8%;4级至6级的236家,占比65.9%;7级至9级的86家,占比24.1%。

  人民银行办公厅主任、金融稳定局局长周学东介绍,央行金融机构评级是宏观审慎管理的重要抓手,评级结果运用于存保差别费率核准、MPA、货币政策工具、窗口指导和逆周期资本要求等方面,实现了对金融机构的“硬约束”。

  央行表示,评级结果较差的机构应适用较高费率,并可对其采取补充资本、控制资产增长、控制重大交易授信、降低杠杆率等早期纠正措施。对于评级结果为8级(含)以上的金融机构,在金融政策支持、业务准入、再贷款授信等方面采取更为严格的约束措施。

发表日期:2018年11月03日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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