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因为在网上发布、传播“峡山火灾烧死多人”等不实信息,潮南区陈店镇洪某龙和普宁市麒麟镇曾某强近日被潮南警方依法分别处以行政拘留4天。
4月13日中午,潮南区峡山街道一仓库发生火灾,无人员伤亡。事后,有个别网民在没有事实根据的情况下,在网络及微信等平台上发布、传播“峡山火灾烧死多人”等不实信息,一时间谣言四起,扰乱了公共秩序,造成公共恐慌。为此,潮南公安分局网警大队和陈店派出所联手开展调查,迅速查获洪某龙和曾某强两名违法人员,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项的规定作出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务必依法、文明上网,传播健康、文明网络正能量,切勿信谣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