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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丽凤谈“潮南文明20条”征集评选

  今年3月10日,潮南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启动“潮南文明20条”征集评选活动。本次活动在社会上引起了热烈反响,包括媒体记者、教育工作者、政法干警、社区工作者、企业负责人、志愿者、餐饮服务员在内的各界人士纷纷通过网络跟帖、发送邮件、微信留言等方式投稿参评。主办单位共收到投稿2288条,经组织专家、市民代表对投稿进行梳理、筛选和分类,结合潮南实际,确定了交通出行、社群文化、移风易俗、行为倡导、文明新风等五大类共20条“文明箴言”,并于4月12日正式发布。当天下午,主办单位在潮南区嘉盛伟才实验学校举办了别具一格的发布会。

  “人们常说最难摸透的是人心、最难改变的是习惯,我们举办文明20条征集评选活动,同时触碰了两大难事。但我们所做的是打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走向群众‘最后一公里’的事情,再难也要尽力去做。我们希望通过创设有效载体、抓常抓长推动,最终实现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百姓生活、使文明成为潮南人行为习惯的目标。”潮南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黄丽凤谈及举办本次活动初衷时表示。

  黄丽凤认为,“潮南文明20条”,凝聚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共识,反映了市民群众的共同呼声,是140万潮南人今后要大力提倡和践行的文明行为规范。文明是一座城市的内在气质和幸福底色,也是一座城市的自觉和全体市民的自信。有人说过,想知道一个城市人们的幸福指数高不高,那就看看他们的脸上是否经常带着笑容。同样道理,一个城市的文明指数高不高,从市民日常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就能窥见一二。去年12月,我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标志着汕头正向全国文明城市的行列奋进。文明城市不是一块牌子,而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综合考量。“潮南文明20条”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启动征集评选工作的。

  据介绍,“潮南文明20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一是征集的广泛性。“潮南文明20条”中的条款,并不是靠某个人闭门造车产生的,而是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各种信息渠道从市民中征集来的。大多数文明条款针对的行为,都是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最反感也最希望能够得到纠正与改观的。内容从细从小,既有个人行为规范,也有家风民风提倡;既针对由来已久的陋习“吸烟”,也针对时下弊端“看手机”;实践对象涵盖各行各业,既有大到如企业的“诚信”问题,也有小到如“庭前屋后”打扫等问题。

  二是对象的贴切性。着眼于细、立足于实的“潮南文明20条”,每一条都很贴合实际,甚至十分“直白”,比如“不随处乱涂乱画”、“车内常备垃圾袋”、“用餐不乱扔纸巾”、“少喝酒,不劝酒”等等。本次征集活动不刻意追求文字的优美和工整,而是通过细节体现倡导的草根性和必要性。公示期间,有网友质疑其中很多条款有些小题大做,没有必要。对此黄丽凤认为,这20条文明倡议,确实都很小很接地气,但正因为微不足道而容易被人们所忽视。接地气的文明、细节处的文明才是真的文明,事实上,在调查中不少市民都向我们坦诚地表示,他们希望自己身边的人能够做到这些文明要求,但是自己却不敢保证一定能做到,这也正说明文明社会建设需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如果我们能够把这些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同时又长期被忽略的不文明行为给纠正过来,都做到所提倡的这些“小文明”,那么我们的社会很自然就文明起来了。

  三是实践的全民性。市民文明素质要靠具体、可操作的行为规范去引导、去涵养,“潮南文明20条”源于群众、源于生活,内容朴实具体,群众易懂易记,这将有利于文明规范和文明践行。活动主办单位将分“文明倡导、文明劝导、文明规范、文明实践”四步走,围绕五方面的20条内容,在社会各个层面大力推动实践,建设一批文明交通、移风易俗、行为倡导等文明实践基地,逐一对照“文明20条”,条条抓好落实,让“文明20条”早日生根发芽,成为潮南群众的普遍行为习惯。

  本版撰文:本报记者  王开颖  本版摄影:本报记者  林蓁

发表日期:2018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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