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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摒弃交通陋习 共建共享文明交通

  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道路交通秩序是一个城市的“名片”,体现着城市的精神面貌和文明程度,折射出市民的文明素质。当前我市正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近日向社会发出一封公开信,呼吁全体汕头市民从自己做起,从每次交通出行做起,摒弃交通陋习,抵制交通违法,争做文明使者,共建文明交通,共享有序交通,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公开信指出,去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关心、支持和参与下,我市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广大市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群众对道路交通的满意度有效提升,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但是对标先进城市、呼应群众期盼,我市道路交通秩序仍需加大整治力度,特别是车辆乱停乱放阻碍交通现象还普遍存在,直行车辆占用右转车道、降低路口通行效率未能有效治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损害城市文明形象还时有发生。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道路通行环境,汕头公安交警部门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患”专项行动,在前期“雷闪”治乱、“飞鹰”建序的基础上,重拳出击,严打车辆乱停乱放、直行车辆占用右转车道、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还市民一个安全、通畅的道路交通环境。

  公开信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行动起来,与公安交警部门携手并肩,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机动车驾驶人要做到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车辆不乱停乱放,严禁在城市主干道、学校、医院、市场、商场、住宅小区随意停车。机动车辆应在停车场或施划有停车泊位的地方停放;车辆要按规定车道和信号灯指示行驶,不越线停车,直行车辆严禁在右转车道等红灯;车辆行经人行横道时一定要文明驾驶、减速慢行,切实做到礼让斑马线。

发表日期:2018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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