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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个水源保护区供给市民饮用水

  水是生命的源泉,饮用水源的保护因此变得十分重要,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增长,饮用水源保护压力也随之增大,近期生态环境部和水利部联合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部署全国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工作,我市也己查清了饮用水保护区的违规违法构筑物。记者从环保部门了解到,下来我市将不断加大对饮用水源的保护和监管力度,按要求完成对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

  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共有45个

  据了解,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共有45个,其中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有38个,包括6个地级饮用水源保护区(韩江梅溪河、韩江新津河、韩江外砂河、韩江东溪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河溪水库、秋风水库)和3个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黄花山水库、新丰水库、新铺水库),其余均为乡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

  按原环保部的部署,从2009年起我市每年均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加强饮用水源管理。根据评估结果,我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持良好,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时,坚持对中心城区进行“每月一次”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定期检查、通报工作,将每次检查的情况及时向各有关政府和单位通报,结合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的污染隐患,要求各相关责任单位切实负起职责,开展有效整治,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我市饮水安全。开展饮用水源常规监测,对饮用水水源地每月一次进行常规监测,每年进行两次全指标监测,并及时将饮用水源水质状况结果于市环保局公众网公开发布。

  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域违建物基本拆除

  饮用水源保护区分为水域和陆域两部分,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大整治力度,多次组织多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违规在保护区内搭建的高脚屋、休闲屋、渔排等构建物进行拆除,有效打击危害饮用水源违法行为,整治存在污染隐患,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去年,金平区对梅溪桥闸上下游护堤路旁违章建筑物进行拆除清理,空地植草种树,建设成三百多米长的绿化带,将整治后的梅溪河堤围周边变成了一道绿色的风景线,提升了护堤路的景观效果。近两年,澄海区在区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相关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环保、水务、公安等部门全力配合共拆除外砂河一、二级水源保护区迎水坡违章搭建物30处,2716平方米。南溪东部水厂、溪南水厂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57宗建筑物,禽畜养殖9宗。东溪莲阳河第一水厂、莲下水厂一、二级水源保护区5宗建筑物。东溪隆都水厂、上华水厂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32宗违章休闲搭建物,禽畜养殖6宗。截至目前,我市水源保护区水域内违章搭建物基本拆除完毕。

  今年来,龙湖区部署落实整改的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由区环保分局制订方案,区水务局牵头整治涉及范围内的输砂带,以外砂镇为责任主体,环保分局配合。通过大量细致的工作,调查核实输砂带情况,登记造册,并成立工作组,与输砂带业主多次座谈,做好宣传引导,顺利推进拆除工作。目前,输砂带清拆工作已全面铺开,区领导多次到现场开展督导工作,外砂镇政府也组织人力、机械设备帮助业主进行自拆。近期,龙湖区已拆除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所有输砂带。

  确保按时完成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

  水源保护区内存在违法建设项目,将直接威胁饮用水安全,一直以来是市、区两级打击整治的重点。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全面清查,目前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共存在违法建设项目及违章建筑182宗,大部分集中在韩江饮用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内,且其中绝大多数均没有废水直接排入水源地。按上级要求,我市将对这182宗的清单进行公开,并进一步制定清理整治方案,落实属地管理,抓紧开展整治工作。对2008年6月1日后建成,位于地级、县级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违法建设项目及违章建筑,我市将今年6月底前完成清理整治;2008年6月1日后建成的位于地级以上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和2008年6月1日前建成的位于地级以上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的,于今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治;2008年6月1日后建成的位于县级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和2008年6月1日前建成的位于县级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的,于2019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治。

  据悉,我市将根据国家、省等有关要求,申请重新调整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以进一步优化饮用水源保护区,在确保群众饮水安全的同时,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本报记者 黄鸿华 摄影报道

发表日期:2018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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