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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河长体系建立

  本报讯 (记者黄泽春)近日,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胥加仕率领督查组莅汕,对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并前往龙湖区旦家园实地察看河湖管护现场,到龙湖区水务局察看龙湖区河长办办公场所及查阅资料等,随后召开交流座谈会,听取我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汇报。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水文局党委书记、局长卢华友,副市长陈武南参加活动。

  自中央、省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总体进展顺利。目前,市、县、镇、村四级河长体系已全面建立,市、县、镇三级均实行双总河长制。全市共落实各级河长3781名,竖立河长公示牌3085块。全市各级河长积极履行河长职责,主动认河、巡河,通过巡河共发现问题662件,落实整改624件,有效促进了河长制、河长治工作的落实。同时,市河长办正结合我市实际,基本完成编制《汕头市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在我市水库、山塘及微小水体实施湖长制,计划于今年底全面建立湖长制。

  督查组对汕头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工作做得比较扎实,而且有亮点、有特色、有成效。希望我市继续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加大巡河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进一步开展河道保洁等专项行动,打好清源保洁攻坚战。同时,要查漏补缺,完善相关基础工作,下大力气把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做得更好,走在全省前列。

发表日期:2018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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