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网 > 汕头

为群众办事创业“开绿灯”

  本报讯 (记者李扬)记者从金平区了解到,为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创业,金平区近日出台《关于公布金平区取消涉企涉民证明事项目录的通知》,取消区直各单位120项涉企涉民证明事项,并明确相关便民替代措施。

  据了解,此次取消的区级证明事项包括“无犯罪记录证明”、“参保证明”、“纳税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企业资料证明”等群众办事过程中经常遇到的证明,主要涉及民政、人社、公安等18个部门。在公布取消证明事项的同时,通知还明确要求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再行要求办事人提供已取消的证明,开具证明单位也不再开具,如金平区以外的单位确实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本着方便办事人的原则予以出具。

  据悉,为切实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下来金平区各部门将继续优化办事流程,简化申请材料,并通过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向社会公开本单位的取消事项和便民替代措施,对必要的证明进一步加强互认共享,在企业和群众办事时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发表日期:2018年05月25日
(版权声明:版权归汕头经济特区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严禁擅自转载、复制、改编本社记者新闻作品,违者将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粤ICP备2021148246号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119330007号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