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网 > 汕头

强制腾退厂房遭遇难题 法院措施有效化解难题

  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 通讯员刘楚燕)近日,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一宗金融不良资产债权纠纷案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协调,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和解,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及矛盾进一步激化。

  广东联泰粤东西区房地产有限公司通过拍卖程序,竞买了被执行人汕头市利宝实业总公司位于濠江区礐石街道红光村面积6665.1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上盖物。但由于历史原因,目前上述标的物的实际使用人为汕头某粮油有限公司, 该公司拥有较完整的大米加工生产线,仍有部分工人在现场生产加工,场内堆放了近5000吨谷物、大米和大量机械设备,现场强制执行难度较大。为维护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濠江区法院多次责令某粮油公司自行腾退并将存放在上述土地及上盖物的谷物、大米和机械设备搬离,但对方置若罔闻。法院遂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5月15日,濠江区法院执行法官和法警到达执行现场,开展强制腾退工作。在执行过程中,该场地实际使用人汕头某粮油有限公司以时间不足、工厂仍在生产为由拒绝腾退,现场抵触情绪强烈,并声称当天若强制执行交由买受人管理,几千吨稻谷将因没有及时加工而发霉,给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将无法估量。

  濠江区法院执行人员与某粮油公司经理余某耐心沟通,稳定其情绪并向其阐明相关法律关系。在场的买受人看到执行现场的实际情况,也感到如果一味强制执行移交,可能引发新的矛盾纠纷,不利于其今后开展工作。最终在执行人员的协调下,实际使用人汕头某粮油有限公司与买受人广东联泰粤东西区房地产有限公司自愿达成和解,实际使用人在今年9月14日前加工完剩余的稻谷,拆除搬离全部生产线和机械设备并将场地交付买受人使用,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述财产。至此,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应邀见证本次执行活动的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普遍认为,本次执行准备充分,秩序良好,规范化程度高,而且执行法官对执行场面的控制能力较强,及时采取灵活措施,促成了本次执行达成和解,是一场“双赢”的执行活动。

发表日期:2018年05月26日
(版权声明:版权归汕头经济特区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严禁擅自转载、复制、改编本社记者新闻作品,违者将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粤ICP备2021148246号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119330007号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