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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深改组出台2018年改革工作安排

  本报讯  (记者陈静莹)日前,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2018年改革工作安排》(下简称《安排》),全年部署市10个改革专项小组推进实施各领域重点改革任务 39项,审议出台一批重要改革文件,总结和复制推广一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切实推进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的各项重大改革任务。

  《安排》指出,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将党的十九大改革部署和省委改革任务一项一项转化为汕头具体改革行动,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用活上下功夫。健全完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议事决策机制,不定期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出台重要改革文件,听取重大改革任务落实情况、重要制度改革创新、重点督察情况以及重大调研成果的专题汇报。

  《安排》要求,要聚焦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突出问题和短板,全力抓好各项改革试点项目。以我市被省委深改组确定为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重点推进政务服务管理改革、降低综合营商成本、投资贸易便利化等改革试点任务,率先创建省营商环境建设示范城市。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教育改革试点等 3项专项改革试点。创造条件复制推广中央、省部署有关改革试点形成的创新经验做法,鼓励各区(县)、各部门积极开展改革试点探索,形成汕头亮点和品牌。

  《安排》强调,要狠抓改革督察,用好改革督察“利器”拓展督察广度和深度,扎实推动重大改革按期完成、取得实效。要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改革任务的推进落实,聚焦改革重点难点,制定专项督察清单,分层次、有计划组织开展重大改革任务专项督察。同时抓好常态化督察,对督察评估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明确任务、时限、责任,抓好整改落实。要开展重大改革专题调研,完成“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课题调研,开展前瞻性改革专题调研。

  《安排》还要求,要完善改革工作机制适应改革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机制,确保各项改革工作扎实有力推进。实施改革任务责任清单制度,建立重大改革“季通报、年报告”制度,建立重大改革情况沟通交流机制,推动建立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严厉治庸治懒的改革激励机制。

发表日期:2018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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