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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分数线下调不少于35分

  本报讯 (记者辛瑞玲、陈文惠)为积极稳妥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制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制度,近日,汕头市教育局发布《汕头市2018年公办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实施方案》(下文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优质高中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下称“指标到校”)工作以“促进均衡,稳妥推进,立足实际,公平公开”为原则,在保证高中基本教学质量的基础上,适当向农村学校倾斜,坚持“阳光招生”,全面实行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各初中学校至少获得1个指标

  《方案》提出,指标分配范围与各优质高中的招生范围一致,指标计划与全市高中统招计划一并下达。市直属优质高中的分配范围为该校的招生范围,即汕头金中、汕头一中面向全市,汕头侨中和市实验学校面向金平区和龙湖区;区县属优质高中面向本区县范围内的各初中学校。汕大附中、汕头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金山中学南区学校、粤东明德中学和广大实验学校等5所初中学校(初中部)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学校所在区参与该区的指标分配。

  《方案》还明确,借考考生回户籍地参与优质高中指标分配,集中统计为一个单位,参与该区县指标分配。指标分配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原则上各初中学校至少获得1个指标。若指标有剩余,按照各初中学校符合指标生条件考生人数比例分配指标。

  市直优质高中面向金平区、龙湖区和濠江区的指标生名额,由市教育局根据上述分配办法及优质高中的招生范围,直接将指标分配至有关初中学校。市直优质高中面向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和南澳县的指标生名额,由相关区县教育局按上述分配办法分配至区域内各初中学校。

  结合中心城区的实际情况,汕头金中分配给中心城区每所初中学校2个指标,汕头一中分配给中心城区每所初中学校3个指标,汕头侨中、市实验学校各分配给金平区和龙湖区每所初中学校4个指标,剩余指标按照各校符合条件考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

  对规模较小的初中学校,指标名额不超过该校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区县属优质高中指标由各区县教育局参照市直优质高中分配办法合理分配至区域内各初中学校。

  指标生需具备的条件

  《方案》明确,报考指标生需具备以下条件:应届初中毕业生;我市户籍考生(含随迁子女一类考生)和政策性照顾对象的子女;个人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为B等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享受指标生资格:非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三年中存在就读学校与学籍不一致情况的考生;初三第一学期结束后有转学记录的考生;汕头市户籍在外市就读初中回汕头参加中考的考生;随迁子女二类考生。

  录取分数线下调不少于35分

  《方案》提出,指标生录取纳入全市中考统一招生录取,在优质高中计划生录取后即进行该校指标生的录取。指标生录取设录取资格分数线。指标生录取资格分数线为优质高中在该校招生区域的计划生录取分数线下调不少于35分,具体下调分数由各优质高中提出并上报区县教育局,再由区县教育局确定各校指标生录取资格线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市直优质高中具体下调分数由学校提出后报市教育局确定。指标生录取按我市中考录取的统一规则执行。根据指标生填报的志愿、考生中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及同分排位、指标生所在初中学校分配到的指标名额,在资格线上投档。指标生名额录满为止。

发表日期:2018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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