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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八大行动”助力乡村振兴

  本报讯 (记者李扬)记者从昨天上午召开的全市乡村振兴工作会议上获悉,围绕“让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的发展目标,市委、市政府拟出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从今年起着力推进实施“乡村振兴八大行动”,全面推进新时代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努力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上走在全省前列。

  实施乡村产业振兴行动,大力发展富民兴村产业。产业兴旺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围绕培优壮大农村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加收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市将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大力发展特色优质高效绿色现代农业,加快形成特色鲜明、主导产业产品优势明显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格局,从今年开始启动产业园创建工作,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与品牌建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为新农村建设夯实经济基础,让农民群众过上富裕美好生活。

  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行动,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当前,我市农村建设混乱、垃圾污水污染严重、公厕建设滞后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人居生态环境亟待整治,村容村貌亟待提升。深入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全市从2018年起将每年创建200个左右的示范村,进一步推动创文强管向农村地区延伸,因地制宜、一村一策,突出清垃圾、治污水,扎实有序地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完善农村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全面改善农村生活生产生态环境,建设“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

  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以打造“四好”农村路为抓手,以进村、入户、到田头为目标,我市将着力补齐农村交通、水利、渔港、电力、物流信息、应急管理等基础设施,以及农村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的短板,解决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促进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

  实施精准脱贫攻坚行动,提升高质量稳定脱贫水平。进一步压实扶贫攻坚责任,强化脱贫攻坚支撑保障体系,着力抓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以及低保和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等扶贫惠民政策的落实,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2018年全市再完成2.2万贫困人口脱贫目标,全市37个省定贫困村建成美丽乡村示范村,到2020年底实现镇村有特色扶贫产业、贫困户有产业带动、贫困人口有民生保障,确保全市相对贫困人口高质量稳定脱贫,与全市人民同步迈进小康。

  实施农村改革创新行动,激发乡村振兴发展新动能。全面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大力创新农村体制机制,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努力破解制约乡村振兴的制度性瓶颈,激发农村发展新动能新活力。

  实施乡村文化振兴行动,树立乡村文明新风尚。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传承发展潮汕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移风易俗,大力培育弘扬农村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升农民农村精神风貌。开展市、县、镇、村四级文明联创,推进农村“星级文明户”创建,到2020年全市文明村镇覆盖面要达95%。

  实施农业农村支持保护行动,保障“三农”优先发展。正视农业农村的短板和弱项,围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我市将集中力量补齐基础设施与公共事业的历史欠账,千方百计破解资金、土地、人才等瓶颈制约,真正把“重中之重”要求落到实处,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起好步开好局。

  实施基层组织振兴行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我市将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大力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工程,配强配优农村党支部书记,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保障农村社会充满活力、安定和谐。

发表日期:2018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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