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陈欣琪)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培树好人文化,根据中央、省文明办有关部署,市文明办组织开展了“汕头好人”评选活动。经各地各部门推荐、公众投票以及组织评委评审,决定授予朱斌等8位同志2018年第一季度“汕头好人”荣誉称号。
据悉,获评2018年第一季度“汕头好人”的分别为:市公安局龙湖分局新津派出所教导员朱斌、潮南区胪溪吴烈波壁画工作室负责人吴义廷、市公安局金园派出所案件办理中队副中队长张子勤、市工商局市场合同管理科副科长陈朝升、金平区海安街道万安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陈顺民、金平区环卫局东方队队长谢锡鹏、金平区月浦街道沟南社区居民佘惠君、潮南区雷岭镇东老村村民温美芳。
这些“汕头好人”的获评者或敬业奉献,或孝老爱亲,他们的高尚道德和感人事迹将继续在社会风尚引领和公民道德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倡导全社会形成“崇尚好人、争做好人”的良好氛围,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