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网 > 汕头

汕头市人民政府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根据《广东省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与管理规定》和《汕头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我市定于6月21日(汕头沦陷纪念日)12时15分,在市辖金平、龙湖、澄海、濠江、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实施防空警报试鸣,时间15分钟。届时全市各警报点将鸣响警报,市广播电视和汕头移动通信系统将发放警报信号,请市民注意辨听。

  警报信号分为: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鸣响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全市生产、生活及社会活动照常进行。

  特此公告。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8日

发表日期:2018年06月20日
(版权声明:版权归汕头经济特区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严禁擅自转载、复制、改编本社记者新闻作品,违者将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粤ICP备2021148246号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119330007号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