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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装载医疗废物被举报事出有因

  本报讯 (记者林蓁)近日,金平区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联络组交办的第十三批群众举报信访案件,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展开调查,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核查。

  6月18日,金平区卫计局接区应急办转来的调查交办案件,有群众投诉:汕头市金平区瑞康投资公司聘用的一辆车牌号为粤C26387的车辆,车身上写着运输石油气,但怀疑装的是医疗废物,希望有关部门核实。金平区卫计局高度重视,按照区应急办要求,牵头区环保分局、区公安分局、区质监分局、区交警大队、区消防大队、区工商局、区安监局以及鮀莲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于6月18日下午2时到达汕头市特种废物处理中心调查、核实。

  经调查取证,车牌号为粤C26387的车辆所属广东粤隆运输公司,不属于投诉件中表述的“汕头市金平区瑞康投资公司聘用的车辆”;经汕头市特种废物处理中心监控视频显示,车牌号为粤C26387的车辆于6月17日下午6时20分进入该中心,车辆为普通集装箱车辆,车身喷写有“爆”字,无其它字样,与投诉件中表述的“车身上写着运输石油气”不符;经查实,车牌号为粤C26387的车辆确有运输医疗废物到汕头市特种废物处理中心,所载废物是汕尾市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因汕尾市医疗废物处置力量有限,经汕尾市环保局、汕头市环保局同意,委托由汕头市医疗废物特种处理中心集中处置,医疗废物交接流程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发表日期:2018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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