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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新时期改革开放的新高地新标杆

  在中共汕头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上,市委书记方利旭代表市委常委会作出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汕头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决定》。市商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统筹下,按照全会提出的补齐“三大短板”、突出“四个重点”、打造“四大平台”,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总体发展思路,牵头我市各区县和相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的行动方案》。近日,记者就方案的出台背景、主要目标任务和具体工作措施等问题采访了市商务局局长刘文华。

  把汕头经济特区“办得更好、办出水平”

  刘文华告诉记者,此次方案主要根据国务院印发的《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省委《关于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的工作方案》和汕头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把汕头经济特区“办得更好、办出水平”,从过去的利用优惠政策开展对外贸易、参与低端国际分工,转向推动海陆统筹,实施内外联动,率先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体现汕头作为经济特区、省域副中心城市和著名侨乡的优势,为广东建设成为向世界展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窗口”和“示范区”贡献汕头方案和汕头智慧,结合我市实际,定下了方案的总体目标:到2022年,初步建立同国际投资和贸易通行规则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争取建设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港),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

  抓住“弯道超车”机遇再创特区新优势

  《方案》围绕工作目标做了总体部署,提出了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进贸易强市建设、提升双向投资与创新合作水平、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等五项重点任务。围绕这五项重点任务细化形成了22条工作措施和具体分工。

  据介绍,这五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极争取中央、省支持在汕头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特区要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的要求,主动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在内外贸、投融资、财政税务、金融创新、高新技术引进、人才引进、港口通关、出入境等方面探索更加灵活的政策体系、监管模式和管理体制。着力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建立更加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管理模式;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构建与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相匹配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二是推进贸易强市建设。调整优化对外贸易结构,加快外贸转型升级,积极主动扩大进口,推进汕头港大宗商品物流集散基地建设,发展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通过培育外贸品牌、质量、标准和营销服务优势,扩大国际市场份额,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打造贸易物流发展核心载体。三是提升双向投资与创新合作水平。引进高科技、有创新、有竞争力的增量来带动存量提质增效,努力提升产业层次和集聚发展水平。优化投资促进服务机制,搭建国际创新合作高端平台,推动境外高科技企业、先进技术在我市成果转化。主动“走出去”拓展经贸合作领域,更好应对当前复杂的国际形势。四是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对标国内一流港口,把汕头港建设成为运输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港口,着力完善综合交通网络,打造高水平的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发挥独特海缆资源优势,发展面向“一带一路”的离岸数字经济,加快建设“一带一路”科技服务与创新研究院,主动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依托华侨试验区和“国际潮团联谊年会”“世界潮商大会”“华侨华人产业交易会”等平台载体,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地区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努力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五是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密切与珠三角、港澳地区在经贸、旅游、金融、科技、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合作,提高利用粤港澳大湾区技术和资本的水平。鼓励企业借助香港研发、营销、品牌创新等优势,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加快集聚港澳高端服务业资源,建设“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省级示范基地”。深度对接参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分工与协作,积极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形成错位发展、合作共赢的良好格局。

  最后,《行动方案》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把重点任务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范围,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开放向上的舆论氛围等保障措施。

  刘文华表示,市商务局将围绕全会各项重要部署,认真落实《关于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的行动方案》各项目标任务,抓住一切“弯道超车”的机遇,奋力再创特区新优势,努力把汕头打造成新时期改革开放的新高地、新标杆,为广东建设成为向世界展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窗口”和“示范区”贡献汕头方案和汕头智慧。 本报记者 陈静莹

发表日期:2018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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