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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调查 分类施策

  本报讯 (记者翁夏)近日,潮南区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联络组交办的群众举报信访案件,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展开调查,对群众举报的问题一一核查,分类施策。

  6月16日,潮南区接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联络组交办的群众举报信访案件。案件一:有群众投诉称汕头市新兴业针织实业有限公司在潮南区峡山街道陈禾陂东发路北,生产厂房设在陈禾陂龙潭洋肚,厂房后墙设置排污管沟。时常在夜深人静时,将生产染织的工业废水,通过厂后面的排污管沟,排出厂外,排入农田灌溉的水沟,水沟的水经常变成红色或黑红色,气味酸臭,毒性很强,其污染水流经相邻的司马浦镇下店老墟溪,至司马浦镇仙港进入练江。

  接到交办件后,潮南区立即组织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峡山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该案件进行调处。经核查,该件与第一批D440000201806050016交办件投诉内容部分重复。经查,被投诉的企业实为汕头市潮南区兴业印染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染纱生产项目;已建成日处理量160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和锅炉烟气处理设施,并加装脱硫自动加药装置。已领取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现场检查时,该司染色车间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在运转,巴氏槽排放口有废水外排,外排废水颜色较清。脱硫自动加药装置pH计显示正常。局监测站技术人员在该司设施巴歇尔槽总排口提取水样送检,并对锅炉排放废气进行现场监测。经排查,该司经处理后的废水通过厂区后面的排水沟流入司马浦镇美仙溪,最终汇入练江。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司存在明显设施不正常运行和偷排漏排生产废水等违法排污行为。执法人员在该厂周边农田排查,未发现有污水排入农田灌溉水沟,污染农田的行为。

  联合执法组现场要求该司,要加强管理,做好污染防治设施日常维护,确保生产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废水、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6月16日交办的案件二为:有群众投诉称汕头市潮南区雷岭镇龟山村揭惠高速公路龟山路段变更,从山下移到山上,严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

  接到交办件后,潮南区立即组织区交通局、雷岭镇政府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该案件进行调处。经核查,本次交办案件投诉内容与2016年4月省交办信访积案反映信访事项内容相同。通过雷岭镇和区交通局(高速办)多措并举,持续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调处,2016年5月26日,上访群众主要代表签订了《息诉罢访(协议)书》,该信访得到有效化解。

  据了解,揭惠高速建设是省重点项目工程,项目选址、地质评估以及立项建设等相关情况已通过省、市相关部门审批。2017年12月28日,揭惠高速龟山村路段已顺利建成并通车。据业主单位省交通建设集团南粤投资有限公司反馈,该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已于2011年8月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选字第440000201100166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论证》于2013年5月24日获揭阳市人民政府批复(揭府函〔2013〕115号)、2013年5月20日获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复;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专家审查意见以及相关资料符合国土资源部有关要求,评估报告、专家审查意见及相关资料于2010年已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登记(粤国土资(地灾)备字〔2010〕132号)。《广东省揭阳至惠来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已于2013年取得了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的批复同意(粤环审〔2013〕139号)。从环评等各项报告看,该路建设不存在破坏该村自然生态的问题。

发表日期:2018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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