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翁夏)食盐是市民餐桌上必不可少的调味品。为进一步落实食盐安全监管职责,维护食盐市场秩序,近日,市食药监局组织开展“食盐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日”,进一步落实食盐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盐生产、批发、零售行为。
行动以食品及副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等为重点区域,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许可从事食盐经营行为,食盐批发单位是否严格建立食盐销售台账,是否销售不合格食盐的违法行为。同时,执法人员还着重检查食品生产、餐饮企业购进食盐时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在食品生产、餐饮服务过程中是否使用质量不合格食盐等违法行为。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部分商家存在购进食盐时无索证索票、食盐无包装物等问题。
“食盐是一种特殊食品,保障人民群众食盐安全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重要责任。根据体制改革要求,从今年开始,食盐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划入我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市食药监局副局长郭兰跃表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同时聘请了原来盐务局的执法人员参与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食盐的违法行为,确保食盐监管工作顺利过渡。市食药监局将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把食盐监管纳入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范围,实现全程监管,严格监管,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