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敏)近日,市府办印发《2018年汕头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要求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源头综合治理,强化风险隐患防控,聚焦突出问题整治,严惩食品违法犯罪,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共治共享格局。
根据安排,今年,我市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发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推广减肥增效技术,稳妥推进特定食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工作。实行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实现限制使用农药可溯源管理。以龙头养殖企业和养殖大县为重点,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行动。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加大对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等重点种类,大型批发市场、学校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农兽药、微生物、添加剂等重点指标的抽检检测力度,确保食品检验量达到2.5批次每千人。探索开展重点品种食品评价性监测,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监管执法信息公布机制,及时曝光和处置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推进行政处罚结果公开。
在突出问题整治方面,我市将组织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生鲜乳违禁物质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生猪屠宰资格清理,关停不符合设立条件的生猪屠宰场点。加强水产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盐、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监管,开展酒类、茶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严厉打击制售假酒等危害人民生命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程,探索推进农村食品统一配送,着力解决假冒伪劣、过期食品、虚假宣传等问题。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联合督查,加强以学生为主要供餐对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严格管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规范广告、宣传、推广行为,铲除行业“潜规则”。此外,推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