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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 增加的养老金已发放到位

  本报讯  (记者陈若萱  实习生廖水莲)记者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从2018年1月1日起,汕头对全市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截至目前,我市27.235万名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已发放到位。

  据了解,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对象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包含2017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者;2018年1月至6月首次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者,则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按本次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当月起发放。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包含2017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者;2018年1月至6月首次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者,则以2016年全省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本养老金基数的,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月标准时,按本次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当月起发放(以2017年全省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计发养老金基数的,不执行本办法)。

  此次调整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其中,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定额加发50元。与本人养老金挂钩的调整,为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2%加发;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调整,则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

  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

  此外,对高龄人员倾斜调整,201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50元,全年600元;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增加的养老金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在此基础上,2018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再倾斜加发50元,按月发放并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

发表日期:2018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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