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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环境违法打击年”活动初显成效 一个多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0宗

  本报讯 (记者翁夏 实习生张顺鹏)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执法、打击违法排污违法犯罪行为工作,于今年五月印发《2018年汕头市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在全市域启动“环境违法打击年”活动,并在市委常委会议上就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据了解,6月中旬至7月底,共组织突击执法18次,检查企业70多家(次),查处违法排污环境违法案件20宗,责成属地政府对查处的10个非法“水溶”、“印花”、“印染”、“印刷”厂点采取关停取缔,有效遏制练江流域重污染企业违法排污势头,“环境违法打击年”活动初显成效。

  阶段来,我市各级环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环境违法打击年”行动方案和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督察组副组长、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关于练江流域污染整治的指示要求,制订了《汕头市环保局严厉打击练江流域重污染企业违法排污行为专项执法行动计划》,在“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年”期间,每周组织对练江流域印染、造纸等重污染企业开展“每周一突击”执法行动,市公安局也制定《汕头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练江流域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每周一清查”行动方案》,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环保、公安部门联合执法队伍,对练江流域重污染企业开展“每周一清查”行动。以异地“用兵”执法、“环保+警察”联动执法、市区联合执法和不发通知、不定时间、直达现场的形式,组织日查、夜查、凌晨查、节假日查等不形成规律的多时间段突击“飞行”执法检查等立体式执法模式。同时,市环保局、市公安局派出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摸查组进驻潮阳区、潮南区,实施24小时驻点排查踩点工作,为精准打击提供线报。加大练江流域执法和打击违法排污力度和密度,对铤而走险、顶风作案的违法排污行为,露头就打,一打中的。

发表日期:2018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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