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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家公共场所2家存在违规行为

  本报讯 (记者周敏)近日,市卫生监督所按照“双随机”抽查的原则,对国家卫健委于2018年上半年随机抽取的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和学校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责令存在卫生管理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

  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方面,按照上级下达的抽查清单,抽查了23家市管公共场所,其中住宿场所3家、美容美发场所1家、歌舞厅1家、沐浴场所2家、常年开放的游泳场所16家。对其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卫生标准和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并抽检室内空气、客用品用具的卫生质量。经检查,有21家单位的卫生管理项目均符合法规要求,1家沐浴场所及1家游泳场所存在违规行为。经抽检,21家单位符合卫生标准,2家游泳场所余氯指标不合格。

  在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抽检方面,按照上级下达的抽查清单,抽查了2家市管集中式供水单位及2家区县管理的二次供水单位,检查其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法规标准的情况。按照要求检测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等项目。经检查和抽检,4家单位的卫生管理工作均符合法规要求,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在学校卫生监督监测方面,按照上级下达的抽查清单,抽查了2所市直学校,由市卫生监督机构对其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对教室和生活环境进行卫生监测和评价;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其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按照《学校卫生综合评价》(GB/T 18205-2012)对检查和监测结果进行综合评价,2所学校的卫生综合评价等级均为B级(合格)。

发表日期:2018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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