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网 > 汕头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整治

龙湖区鸥汀街道拆除梅溪河违章搭建物7000平方米

  

  本报讯 (记者翁夏、林蓁摄影报道)为进一步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工作,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行动,8月28日上午,龙湖区鸥汀街道牵头区环保、水务、国土、城管等部门,出动大型机械分三组对位于梅溪河属潮州市在辖区内飞地的3宗违章搭建(构)物全面强制拆除,拆除违章搭建(构)物面积约7000平方米。

  据悉,这3处违章搭建(构)物分别位于梅溪河草池路口东侧庄园1座、梅溪河陈厝寨与旦家园交界处堤段洲园内简易平房搭建物6处、梅溪河旦家园省水质自动监测站旁别墅1栋,均属于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大鉴村和梅龙村等村居飞地,占地面积约50亩,搭建(构)物面积约7000平方米。由于土地权属涉及跨市地界,长期以来,鸥汀街道和环保部门多次要求搭建户对上述违章搭建物自行拆除,但效果甚微。

  今年来,在汕头、潮州多方支持配合下,鸥汀街道主动与潮州有关村居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对违建户的思想攻势,督促违建户自行拆除。6月19日,鸥汀街道与区环保、水务部门对上述3宗违建户联合发出《关于整治龙湖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隐患的通告》,要求违建户在6月26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执行将强制执行拆除。在强大的高压态势和宣传攻势面前,7月份起,部分违建户陆陆续续自行搬迁和拆除。在前期做好扎实的工作基础上,鸥汀街道决定在8月28日对上述三宗违章搭建物全面拆除,至此,被上级环保督办限期整改的位于鸥汀街道辖内3宗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得到彻底整治,与上级要求在10月底前拆除整整提前2个月,充分彰显龙湖区重拳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决心和意志。

  为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鸥汀街道还对两河沿河村居居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汕头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等宣传材料,并开展耐心细致宣传解释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转变成社会参与、人人有责的全民行动;不定期组织街、居干部加强巡查,劝导下河游泳者;及时清理拆除搭建物。多次组织志愿者开展巡河、爱河、护河环境整治五清行动,对河堤、河岸的卫生死角、垃圾杂物等进行清理,不断改善两河周边环境;不定期组织人力对河面水浮莲等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确保河面通畅整洁。

发表日期:2018年08月30日
(版权声明:版权归汕头经济特区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严禁擅自转载、复制、改编本社记者新闻作品,违者将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粤ICP备2021148246号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119330007号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