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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质保量完成污染源普查

我市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业务培训

  本报讯(记者 翁夏)9月5日,国家普查办印发了《关于做好普查入户调查和数据审核工作的通知》,标志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全面启动。9月11日至12日,我市组织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业务培训,对入户调查工作的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重点任务,加快推进工作落实。

  培训要求,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服务国家战略决策、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全面认识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大意义,确保普查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各区和各管委会污普办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前期清查工作经验,提前分析预测入户调查工作量,强化资源保障,落实部门责任,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期,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执行到位不走样。

  各单位除了认真组织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技术培训外,还要按照本级培训计划,抓紧时间组织本级技术培训,要根据本辖区入户调查工作量,合理确定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数量。对普查员、普查指导员、数据质量审核人员要强化分类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每位普查人员都能够熟知普查流程、熟悉普查要领、熟练操作普查设备。各污普办应登录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核对本地区普查对象名录,并将入户调查任务分配到位,明确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调查任务,将任务落实到具体人。

  培训强调,要坚持“全面覆盖、应查尽查、不重不漏”的原则,对入户调查现场发现遗漏的普查对象,应据实纳入普查,确保普查结果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一致,严格执行普查技术规范,防范数据失真。各区县和各管委会污普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促落实作用,积极行动起来,化压力为动力,抓紧时间把工作往前赶,确保按照既定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保质保量完成污染源普查任务。

发表日期:2018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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