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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组织“卸甲”行动,集中力量整治自建房违建问题

  10月14日下午,龙湖区委书记林定亮带队检查珠池街道、新津街道农村村民住宅违法违规建设情况,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市委方利旭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强化全面统筹谋划、重点突破、采取切实措施,精准打击查处农村村民住宅违建行为,逐步消化存在问题。

  据悉,根据市委书记方利旭关于农村村住宅违建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及市委副书记钟挥锷在龙湖调研的工作部署,龙湖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市作风办《汕头市作风建设年活动督查通报》(第45期)的有关要求,主要领导亲抓落实,迅速开展“卸甲”行动,集中力量整治农村住宅违建问题,确保自建房超高违建得到有效遏制。

  珠池街道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迅速行动,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严厉整治超高违建房。联合各查违部门对辖区内违建房情况进行逐宗细查,采取强制措施对超高违建行为予以严惩。目前,街道组织人力强行对辖区内违建房升降机、脚手架进行全面拆除。特别是对通报的合仔片区超高违建房采取强制措施,总共砸掉15幢违建房的门窗。对位于南山居委合仔片区汕充路南宁苑左侧,中河街东四巷8、10号、中河街东二巷14、16、18号、中河街东四巷29、31号超高违建房采取砸穿墙体、砸楼板和门窗,断水断电、砌墙封堵出入口、修建围护强制措施。

  新津街道组织由街道班子成员、挂钩组、执法中队及拆迁工人组成的8支应急队,出动人员740人次,对安和街佳和十二巷17、19号、居祥街一巷27号、泰和街东新十七巷10号、泰和街东和六巷7号、泰和街东和十巷7号、永和街220号、永和街东新七巷6号组织人力进行强制卸除脚手架、停水停电;对金泰南二巷22号、南龙街24号、南龙街20-22号、大塭马爷街西五巷7号旁 (金南街高埕段南二巷12号)组织人力进行封电梯升降口、强制卸除脚手架、破坏门窗、室内门及剪断电缆。

  区领导陈传新、陈益民、林文光及区党政办、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城管局、住建局、质监分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编辑:余文琛 发表日期:2018年10月16日 来源:龙湖区委宣传部新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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