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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撞死人逃逸3小时后落网

澄海快速侦破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本报讯(记者林子海、林鹏)近日,澄海区先后发生两宗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和一人受伤,肇事司机为逃避罪责,均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逃离现场。澄海公安交警部门经缜密侦查,快速侦破了这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其中,造成人员死亡的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3小时落网。

  10月12日凌晨5时许,犯罪嫌疑人陈某金驾驶号牌为粤D**U16的小型客车经过澄海区文华南路时,碰撞步行经过该路段的许某,造成许某现场死亡、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陈某金驾车逃离。

  案发后,澄海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迅速到场,开展案件侦查工作。为及时侦破案件,办案民警兵分多路,深入案发地周边开展调查走访。走访中,办案民警获悉肇事的是一辆银白色、车牌尾号为16的商务车。根据获取的线索,结合案发地周边路段的视频监控录像分析,办案民警在案发地附近的一厂房内发现了这辆车牌尾号为16的银白色商务车,该车车头及前挡风玻璃均有明显碰撞痕迹。

  当天上午8时许,办案民警在该厂房内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金。经血液成分鉴定,陈某金血液中酒含量高达95mg/100ml,属醉酒状态。经审查,陈某金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10月10日晚,在国道324线澄海区东里桥头附近路段,也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事故是一辆二轮摩托车和一辆轿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乘坐人受伤,事故发生后,肇事轿车驾驶员驾车逃离现场。接到报警后,澄海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三中队迅速派员到场处置,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根据勘察走访情况,并结合周边视频资料分析,办案民警确定肇事的是一辆号牌为粤UF**90的墨绿色小汽车。经传唤,10月18日上午,肇事司机陈某义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交代了违法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金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违法人员陈某义被依法处予罚款3500元并处行政拘留20日。

  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一定要严格遵守各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合法、安全、文明驾驶。对于交通肇事逃逸、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从严查处。

发表日期: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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