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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管住泥头车超限超载

  本报讯 (记者林子海、魏青 通讯员郝卓峰)城市工程运输车俗称泥头车、渣土车,这类车辆核载质量大、使用强度高,在实际营运中存在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一直是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重点、难点。近日,市作风办牵头交警、交通、城管等执法部门,在大学路、泰山路等路段对泥头车交通违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多辆严重超限超载的泥头车进行严肃处罚。

  晚上11时许,督查组在大学路上发现对向车道有一辆号牌为赣C L0655的黄色泥头车,车厢满载砂石,一路左右摇摆,立即将该车截停盘查。另一辆号牌为粤V 04272的蓝色泥头车同样满载砂石,车前右侧挡风玻璃上放置一张印有“铁炉港石场”字样的标识,据司机介绍,他在晚7时多从饶平出发,准备将货物运往位于升平工业区内的混凝土搅拌站。

  督查组随后将两辆车带往市余泥渣土管理所进行过磅检测。经检测,赣C L0655和粤V 04272泥头车车型限重为31吨,实测重量分别为66.7吨和63.24吨,均属严重超限超载,分别超限超载115%、10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须罚款2000元、记6分,并依法暂扣车辆。经查,粤V 04272泥头车的驾驶员在本记分周期已被记6分,加上本次超载行为,将被记满12分,驾驶证准驾车型需降级,无法再驾驶大型货车。交警部门按规定对驾驶员进行扣分、罚款。

  与此同时,督查组在黄河路发现了一辆泥头车,便紧跟至金凤路金港加油站前,将其截停并依法进行检查。经查,号牌为粤D 28063的泥头车为空载车,没有按规定悬挂车辆号牌,交警部门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理。25日零时许,督查组在泰山与汕汾路交界处查获一辆号牌为粤D 73608的泥头车,行驶中车厢不时漏洒污水。经查,该车车厢装载了河砂,车厢尾部没有按规定张贴反光标识。据司机何某介绍,他驾驶车辆从饶平出发运载砂石往潮阳和平的混凝土搅拌站,但对于超载行为,何某却表示并不知晓。交警部门对其依法作出罚款及记分处理,并将该车带往泰山北路治超停车卸货场进行过磅检测。经检测,这辆装载限重31吨的泥头车,实测重量达67.35吨,属严重超限超载,督查组将该车移交龙湖交警三中队作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对于车辆运输水泥、砂石、泥浆等散装物品没有实行密闭化,造成漏撒、污染路面的行为以及车辆无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从事运输城市垃圾行为,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阶段来,市交警部门也不断加大打击泥头车超载行为,除了白天的勤务查处,还在夜间采取不定时、不定点巡查方式进行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严厉处罚。交通执法部门近期也将继续加大力度,对泥头车超限超载进行大力打击。

  市作风办指出,泥头车肇事危害交通安全的事件,撒漏渣土、抛洒砂石污水造成污染的行为经常发生,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不断深入的形势下,加强对泥头车的整治刻不容缓。各级各相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守土有责,又要密切配合、守土尽责。要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管执法,特别是在特殊时段和重点区域,更要压实责任,加强力度,多部门齐抓共治,坚决管住泥头车这匹“野马”。

发表日期: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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