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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城市信用排名跃居全省地级市第三

我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获国家发改委通报表扬

  本报讯 (记者黄泽春)2016年,我市获得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资格。两年多来,我市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工作大局,强基础、补短板,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紧密配合、全力推进的共建局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我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工作也获国家发改委通报表扬。目前,汕头城市信用排名已跃居全省地级市(不包括广州、深圳)第三。

  社会信用建设工作迎来新局面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发改局、人行汕头中心支行充分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积极主动与各有关部门和行业建立起高效的工作联动机制,社会信用建设工作迎来了新局面。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精神和《广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突出重点,创新工作方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四个方面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顺利完成国家、省各项信用评估考核工作,各项专项治理抓出成效。同时,统一代码转换和“双公示”工作扎实开展。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存量代码转换率100%。各职能部门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双公示”工作实现常态化,“双公示”信息严格按规定在“信用汕头”“信用广东”和“信用中国”网站进行集中公示。

  目前,我市信用建设制度的框架体系初步形成,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跃升。最新的监测排名显示:我市在全国262个地级市中排名第28位,在省内地级市(不包括广州、深圳)排名第3位。

  联合奖惩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完善

  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社会诚信建设的精神和要求,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奖惩工作机制,落实相关措施,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事项中广泛查询使用信用记录,着力构建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目前,我市各牵头部门已陆续制订出台具体的联合奖惩方案,各项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措施的应用正扎实有序推开,构建以诚信为核心的多维监管体系。其中,汕头中院联合市发改局发布针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细则,依托联合奖惩系统信息平台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人行汕头中心支行积极探索建立以银行信贷为核心的市场性联合惩戒机制和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行政性联合奖惩机制,加强与环境、人力、公积金等部门的信息共享。2017年以来,各金融机构根据征信系统信息共防范化解信贷风险24694笔,金额34.66亿元,对防范信贷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发挥了积极的重要作用。市工商局牵头实施“多证合一、一证一码”改革,全面完成商事主体赋码工作。市财政部门依托互联网+,创新政府采购信用监管工作,与“信用中国”实现数据对接,采购人可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相关信用信息的使用情况由政府采购网系统予以记录。市纪委、公安等部门在打击酒驾醉驾行动中将违法犯罪行为与个人信用挂钩实行联动惩戒。

  此外,我市积极探索联合奖惩制度化建设,努力构筑联合奖惩工作协同机制;各有关部门根据国家部委印发的联合奖惩备忘录制定了一系列实施方案,确保联合奖惩各项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真正做到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加速推进

  为加速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信息工作,实现赶超先进城市的目标,我市千方百计利用各方资源,想方设法补足自身短板,全力以赴推进“汕头市公共信用信息大数据系统”项目建设。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信用汕头”网站建成上线以来,向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的查询服务,日益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沟通社情民意、推进信用信息公开的“总窗口”。同时,我市全力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大数据系统”建设,目前已上线试运行并完成第一阶段建设任务,第二阶段建设正按计划有序推进。截至目前,我市共归集各类公共信用信息数据1600多万条;向“广东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推送企业信用数据15万条。我市还认真落实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和异议处理机制,通过实施信用修复机制,促使企业提高了诚信经营意识,也保护了信用主体的信用权益。

发表日期: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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