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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信心推动汕头新一轮发展

本报“汕头自信”时评持续引发热议,市委组织部发文 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组织学习

  本报讯 (记者魏盼生、陈欣琪)连日来,本报《汕言汕语》时评专栏刊发的《坚定新一轮发展的“汕头自信”》,点燃了汕头“朋友圈”,引发社会各界一波又一波的热议,市委组织部也迅速发出通知,就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组织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信心推动汕头新一轮发展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三提汕头”,尤其在不久前视察广东时,提出要“加快珠海、汕头两个经济特区发展,把汕头、湛江作为重要发展极,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殷殷寄语鼓舞人心。为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市委组织部于本报时评发表当天就向各区(县)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党委、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市社会组织党委发出《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信心推动汕头新一轮发展的通知》。

  《通知》指出,11月15日,《汕头日报》刊发了《坚定新一轮发展的“汕头自信”》的时评,文章结合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就汕头当前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新使命、新担当进行全面客观的深度剖析,提出了有理有据、铿锵有力的“汕头自信”。《通知》明确提出要求:一是开展集中学习。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信心推动汕头新一轮发展。基层党组织要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组织党员进行集中学习,全市基层党支部要围绕主题于月底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交流。二是组织座谈讨论。各区(县)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国资委党委、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市社会组织党委要在月底前组织召开座谈会,组织本地本系统党员干部围绕主题深入开展交流讨论。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开展“领学带学督学”活动,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学习、到挂钩联系基层党组织宣讲。三是推动工作开展。广大党员干部要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座谈讨论,结合自身岗位特点、工作职责,认真思考,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开展的热情和动力,在改革创新、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勤政廉政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带动广大群众保持定力、增强信心,凝聚起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活力特区、和美侨乡、粤东明珠的强大合力。

发表日期: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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