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网 > 汕头

开展旧衣回收专项清理整顿

  近日,央视《聚焦三农》栏目曝光了汕头路边捐衣箱里猫腻多、一些公益组织开展旧衣回收等非法公开募捐活动的行为和乱象后,我市民政、工商、房产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措施要求相关组织立即停止旧衣回收等非法公开募捐活动,并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清理行动。

  投放在街头巷尾的捐衣箱。     本报记者  林鹏  摄

  禁止假借慈善名义开展募捐活动

  据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经民政部门认定并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有汕头市慈善总会、汕头市红十字会、汕头市澄海区慈善总会、汕头市潮阳福佑慈善会、汕头市潮阳区和平博爱慈善会、汕头市潮南区慈善总会、汕头市潮南区红十字会等7家。目前,这7家社会组织均没有开展废旧衣物回收的公开募捐活动。根据《慈善法》《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规定,凡在本市以设置废旧衣服募捐箱(回收箱)形式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必须是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并制定相应募捐方案,履行相应募捐报批程序后才能开展募捐活动。募捐箱显著位置须载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组织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开募捐备案号、相关联系方式及募捐地民政局投诉举报电话。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

  市民政局表示,关于旧衣回收的运作不规范的处理问题,这要从三个方面看,一方面,公益性旧衣回收,确实需要按照《慈善法》有关规定,视为公开募捐行为,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依法开展活动。另一方面,商业运营的旧衣回收行为,既在企业组织的旧衣回收流通环节、处理环节、再利用环节等,也包括利用公益的旗号,开展非法旧衣回收经营,这方面属于市场行为归口市场监管领域。第三方面,旧衣回收箱设置的问题,这与城管、房管、卫生及物业等部门有关系,需要职能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妥善解决旧衣回收箱的设置问题。

  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11宗

  据了解,市民政局今年来依法查处了包括非法社会组织11宗、公益组织旧衣回收投诉举报4宗。11月24日,在央视曝光旧衣回收新闻后,该局第一时间要求涉事的蓝天义工协会停止活动,并行政执法约谈了其主要负责人,作出责令限期整改回收旧衣回收箱的处理。11月26日,汕头市蓝天义工协会已经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停止开展旧衣服回收环保项目的公告》,并撤回在市区各小区设置的旧衣回收箱。同时,市民政局要求龙湖区民政局对与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衣暖人心志愿者协会合作的汕头市龙湖区关爱善堂福利会进行调处,并发函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要求该区民政局对衣暖人心志愿者协会进行调处。下一步,民政部门将按照部门职责和分工,进一步加大公益活动的监管,与有关部门联动,促进旧衣回收行为规范有序。

  据中央电视台《聚焦三农》栏目中报道,蓝天义工社与市合依再生资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推出募捐活动,这家公司打着蓝天义工社的慈善名义,常年开展旧衣物的收集、处理等业务,但蓝天义工社并不参与运营,收集的衣物究竟捐出去或者深加工,他们都不了解情况。对于央视曝光的问题,龙湖工商局高度关注,立即查询该企业的登记信息。经调查,市合依再生资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6年6月,经营范围含废旧物资回收、销售等,未发现违反工商部门相关法律法规。龙湖区工商局副局长黄添城介绍,接下来,龙湖工商局将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企业经营。

  开展捐衣箱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央视节目中提及的个别小区收取费用后让捐衣箱经营者进入小区的乱象也引起了房产管理部门的重视,昨天,市房产管理局采取了措施,在全市物业小区开展捐衣箱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副科长詹德成介绍,房产管理部门对媒体舆论监督十分重视,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小区捐衣箱公开募捐行为,昨天部署开展了这项专项清理整顿行动。据介绍,我市共有登记备案的物业小区580个,房产管理部门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我市民政等部门的统一部署,迅速组织人力对所管理服务的小区积极自查、清理,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将非法捐衣箱清理出物业小区;对未经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同意,非法收取好处费、进场费的项目主管进行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规范管理服务,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到规范、合法支持公益事业和合法募捐行为。对未经业主和民政等有关部门同意的,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对合法捐衣箱,一律不得阻止、设置门槛,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费用。

  莫让“伪公益”者透支公众爱心

  走访中,市民李女士等人也认为,现在经济生活条件好了,许多市民都遭遇了闲置衣服堆积家中难以处理的问题,近年来社会公益机构设立街头捐衣箱收集这些闲置衣服确实是件好事,既解决了居民的难题,又能让闲置衣服帮助到有需要的人群。但问题是却衍生了个别打着爱心回收衣服却用来转手销售牟利的不法经营现象,对此,的确应予以曝光谴责和及时查处。毕竟,社会公益和商业经营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商业活动更不能打着爱心的旗号去蒙骗公众,这不仅会伤害了捐赠者的爱心,更是扰乱了社会秩序。希望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社会公益组织活动的日常监管,莫让那些“伪公益”者透支了公众的爱心。

  本报记者  周敏 林子海 林鹏 郭丹

编辑:李群 发表日期:2018年11月29日
(版权声明:版权归汕头经济特区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严禁擅自转载、复制、改编本社记者新闻作品,违者将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粤ICP备2021148246号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119330007号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