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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遵章守法 共建良好秩序

我市百万中小学生宣誓承诺安全文明出行

  “我承诺,我光荣!”昨天上午8时多,在汕头市实验学校大礼堂,670多名高一级学生在领誓人的带领下举起右拳,郑重作出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城市良好交通秩序的承诺……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即将来临之际,市教育局昨天组织全市百万中小学生参加交通安全专场教育活动。

  本报记者 王开颖 摄

  

  

  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承诺书

  安全无小事,交通安全从我做起。众多的事故告诉我们,一个小小的疏忽往往会铸成大错、遗恨终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守护良好的交通秩序,是每一位学生应尽的职责;创建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更是每一位学生应尽的义务。作为一名在校学生,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也为了助力汕头创建文明城市和更加和谐畅通的交通环境,我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不在未满法定年龄骑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或驾驶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

  二、乘坐摩托车自觉戴安全头盔;

  三、走路或骑自行车按道通行,不随意行走机动车道、摩托车道;

  四、过街不乱穿马路,走斑马线,按信号灯指示通行;

  五、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六、不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七、不在马路上多人横列并行,不做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八、自觉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服从交警指挥,严格遵守其他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

  我承诺, 我光荣!

编辑:许少丽 发表日期:2018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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