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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家市管公共场所均合标准

  本报讯 (记者周敏)近日,市卫计局公布了汕头市2018年下半年公共卫生“双随机”监督抽检结果,责令存在卫生管理问题的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

  为在公共卫生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市卫计局组织市卫生监督所按照“双随机”抽查的原则,对国家卫健委于2018年下半年随机抽取的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和学校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方面,抽查了16家市管公共场所,其中住宿场所10家、美容美发场所2家、文化娱乐场所3家、商场1家。对其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卫生标准和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抽检室内空气、顾客用品用具的卫生质量。经检查,16家单位的卫生管理项目均符合法规要求;经抽检,16家单位均符合卫生标准。在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抽检方面,抽查了2家市管集中式供水单位及2家区县管理的二次供水单位,检查其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法规标准的情况。按照要求检测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并增加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等项目的检测。经检查,有2家水厂和1家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项目均符合法规要求,1家二次供水单位存在蓄水池未设置消毒设施的情况。经抽检,4家单位水质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在学校卫生监督监测方面,抽查了1所市直学校,由卫计部门对其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对教室和生活环境进行卫生监测和评价;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其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按照《学校卫生综合评价》(GB/T 18205-2012)对检查和监测结果进行综合评价,1所学校的卫生综合评价等级为B级(合格)。

发表日期:2018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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