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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增两处“礼让斑马线”抓拍系统

位于324国道潮南峡山路段,不礼让行人的机动车将被罚款200元记3分


  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 摄影报道)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既是交通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又是一个城市市民文明素质的体现。近期,潮南区公安交警部门在我市“三区一县”中率先启用两套抓拍机动车在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电子警察”装置,以科技手段督促车主文明驾驶,助力创文提质升级。


  据了解,这两处“电子警察”装置分别设于国道324线潮南区峡山街道沙溪路口和洋汾陈路口,路旁已竖立起醒目的机动车礼让行人监控拍摄标志牌,在路面斑马线上还标明了“礼让行人”字样(如图)。交警部门将对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机动车进行抓拍取证,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

  此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已在中心城区的中山东路与金环路交叉口、外马路与大华路交叉口、韩江路的黄山路至泰山路路段(含黄山路及泰山路交叉口)、长平路的金环路至华山路路段(含金环路及华山路交叉口)等处安装了监控抓拍系统,提前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通告并开展宣传引导,对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机动车进行抓拍和处罚。目前,已有数以千计的驾驶人因此受罚,显示驾驶人的文明交通意识仍有待提高。

  市公安交警部门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由此可见,机动车在接近人行横道时没有减速行驶、与通过斑马线或横过道路的行人争道抢行等,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编辑:李群 发表日期: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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