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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酒类抽检不合格

  本报讯 (记者翁夏 实习生林冰)为加强2019年元旦、春节节日期间散装酒、配制酒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整治散装酒、配制酒食品经营(流通、餐饮)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应节食品质量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汕头市辖区内的食品经营(流通、餐饮)环节散装酒、配制酒食品进行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样检验。切实加强辖区内风险隐患较大的散装酒、配制酒排查力度,共完成散装酒、配制酒等酒类产品抽检200批次。

  对客家黄酒、特醇高粱、橄榄酒、米酒、桑葚酒、长春酒等酒类进行抽查。记者发现,被抽检不合格的酒类大多是散装酒。其中,不合格项目多为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抽检不合格食品依法实行下架、封存、召回等防控措施,并对销售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经营(流通、餐饮)单位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发表日期:2019年0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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