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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汕头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9年2月12日中国共产党汕头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汕头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2月11日至12日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方利旭出席全会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郑剑戈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全会审议通过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吴刚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化改革不停步,重整行装再出发,为加快汕头经济特区发展、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工作报告,听取了8名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报告并进行评议。

  全会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讲话关于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成效的重要论述,不断强化从严管党治党的使命担当;深刻把握讲话关于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制胜法宝,进一步增强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意志;深刻把握讲话关于以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部署,结合汕头实际坚决贯彻落实;深刻把握讲话关于新形势下贯彻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的重要要求,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深刻把握讲话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明确要求,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群众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全会认真学习了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工作报告,强调要把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全会认为,方利旭同志的讲话,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上来;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的团结统一,为开创新时代汕头改革开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障;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坚持做到知行合一、率先垂范。讲话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充分体现了市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和坚强决心,政治性、思想性、时代性、战斗性、针对性和指导性非常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领会,精准把握,抓好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过去一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党组织严规矩、强监督、正风气、惩腐败、促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政治机关定位,坚定不移正风反腐,有力有序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会分析了我市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全会总结了改革开放40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汕头纪检监察工作的经验体会,强调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奋力开创新时代汕头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全会提出,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汕头“落实发展年”,也是汕头经济特区发展、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要着力在推动知行合一上下功夫,夯实“两个维护”根本政治责任;要着力在创新体制机制上下功夫,持续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要着力在抓常抓长监督上下功夫,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正风肃纪;要着力在深化政治巡察上下功夫,不断扎牢织密上下联动监督网;要着力在减存量遏增量上下功夫,进一步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要着力在基层正风反腐上下功夫,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着力在强班子带队伍上下功夫,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

  全会号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敢于担当,接续奋斗,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开创新时代汕头改革开放新局面、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贡献力量。

发表日期:2019年0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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