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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局长周茹茵:打造新时代汕头“枫桥经验”

 

本报讯 (记者黄鸿华)按照《汕头市机构改革方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作为市委的办事机构,原市司法局、市法制局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近日,市司法局局长周茹茵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组建的市司法局,将立足构建“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工作布局,即市委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全市法治工作,发挥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四大职能,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

  近年来,我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推动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完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机制。周茹茵介绍,去年来,市司法局有序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治职能作用,夯实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基础。推出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掌上宝),全面建成“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进汕头司法行政“十大”工程,强化律师管理工作,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加快公证提质提速,规范司法鉴定。

  “重新组建的司法局既是市委的办事机构,又是市政府的组成部门,还是掌握‘刀把子’的政法机关,职能更加优化。”周茹茵介绍,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和重新组建的市司法局已挂牌成立,各项机构改革举措正有条不紊依次展开。市司法局将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将党建队建工作贯彻于机构改革实施的全过程,促进机构改革工作安全有序实施,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日常工作不漏不拖不错,做好工作无缝衔接。同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以实际行动彰显改革的成效。

  周茹茵表示,重新组建的市司法局将全力构建汕头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领导,强化地方立法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大力发展法治经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序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贯彻治本安全观,聚焦并着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政府立法,强化依法行政指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把好法律审查关口,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市委书记方利旭在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上代表市委常委会向大会作报告时指出,要全面建设“法治汕头”。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学习创新“枫桥经验”,深化“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围绕这一目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对表对标市委要求,主动作为、积极进取,狠抓重点工作,出实招、求实效,推进我市法治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周茹茵表示,司法系统将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全面推进阳光政务建设。坚持司法为民,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发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努力打造新时代汕头“枫桥经验”,为加快汕头经济特区发展,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作出贡献。

 

编辑:陈效云 发表日期:2019年02月17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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