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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区级党政机构30个

  本报讯 (记者刘文钊)昨天上午,潮阳区召开区委四届七次全会,对全区深化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推动落实。记者获悉,省委已经批复同意《汕头市潮阳区机构改革方案》,标志着潮阳区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改革后,潮阳区共设置区级党政机构30个,其中区委机构9个、区政府机构21个。

  据了解,潮阳区机构改革后设置的9个党委机构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宣传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农村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而21个区政府机构包括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发表日期:2019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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