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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携带野生灵芝入境

  本报讯 (记者康洁 通讯员陈晓榆、黄俊华)记者从汕头海关获悉,3月3日,汕头海关所属潮汕机场海关在一名中国籍男性旅客的入境行李内查获非法携带野生灵芝2.5千克,该旅客被当场截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灵芝等植物产品属于明确禁止携带、邮寄进境产品,个人携带灵芝入境时,需具备相关检疫合格证书,并依法主动向海关申报后方可入境。

  据了解,当日由金边飞抵揭阳的9C8566航班落地后,一名中国籍男子行李过X光机时,海关旅检关员审查图像发现行李箱内装满“蘑菇”状物品,转人工开箱检查发现,箱内装有重量达2.5千克若干暗褐色野生干灵芝,灵芝未经完全加工,表面附带尘土,部分有虫孔,存在携带植物病虫害造成疫情的风险,现已被扣留作进一步处理。据了解,仅2月份,潮汕机场海关就在旅检入境渠道查获灵芝、不明产地肉制品、燕窝、病虫害水果等80批次。

  在此,汕头海关温馨提醒:前往泰国、柬埔寨等东南亚国家旅游、务工人员务必提前了解相关规定,不要携带国家禁止或限制的动植物产品入境,包括烟叶(不含烟丝)、种子、土壤、蛋及其制品等,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各出入境人员可拨打12360服务热线,了解具体法律法规。

编辑:李群 发表日期:2019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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