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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民生保障范围和社会救助水平领先粤东西北

  本报讯 (记者周敏)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过去一年,全市民政系统全力以赴抓好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民政事业取得显著成绩,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圆满完成列入市“十件民生实事”的民政事项,民生保障范围和社会救助水平在粤东西北领先。

  发放低保资金3.81亿元

  去年,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支出4.26亿元,城乡低保标准为人月651元和561元,城乡低保补差水平达到人月514元和262元,分别提高了8%和12%;城镇特困人员年人均分散、集中供养标准为12549元和14949元。加大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全市共有低保对象36035户、96457人,发放低保资金3.81亿元。建立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标准联动机制,制定护理标准,加强机构建设。出台了《汕头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明确了门诊救助、“二次救助”的具体规定。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组织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春天雨露计划”,开展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联合团市委、市妇联及部分社会组织创新开展节日关爱、文化艺术进社区系列活动。全市配备71名儿童督导员、1086名儿童主任,实现全覆盖。龙湖区构建起涵盖全区户籍自然人的政府救助机制,提高政府救灾救助能力。

  近12万老人领高龄津贴

  市政府先后编制《汕头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和出台《汕头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策,规划安排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明确了新时代老龄事业发展计划,有力促进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全市养老床位达到2.8万张,平均每千名老年人床位35.6张。我市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进行“回头看”,排查问题,限期整改。建立了养老机构风险分担机制和第三方监管机制,实现养老机构责任险全覆盖。顺利完成高龄津贴发放,共为117887名老人发放3649万元高龄津贴,银龄安康工作实现全覆盖。下拨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8463万元,贫困残疾人生活津贴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89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520元。

  全面实施免费婚姻登记

  我市有序开展基本公共服务,继续深化“惠民殡葬”工作,免费对象扩大到所有户籍居民,全年免费殡葬基本服务金额2825万元。抓好重点节日祭扫安全管理服务,实现平安清明目标。连续21年举办市级骨灰集体海葬活动,全市累计骨灰撒海份数达到11万份。去年开展了4场次以“移风易俗、共创文明”为主题的民俗集体公祭活动,受到中央电视台等新闻栏目关注。推进无人认领遗体清理专项行动,共清理长期寄存遗体54具。推进潮阳区殡仪馆安全改造、潮南区殡仪馆筹建,多个镇街骨灰楼堂建成投入使用。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建立健全救助托养长效机制,大力开展阳光救助、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全年救助4000多人次。完成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改建任务。实施一批婚姻登记惠民利民政策措施,推行节假日婚姻登记服务,全面实施婚姻登记免费政策。澄海区实现婚姻集中登记,潮南区去年首推“5·20”区长颁证活动,倡导现代文明婚俗新风。

编辑:郑钟展 发表日期:2019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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