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网 > 汕头

醉酒驾车被查怨运气太糟

一女青年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本报讯 (记者王开颖)“我的运气太糟了!”当涉嫌醉驾的女青年罗某欣被执勤交警依法带到医院抽取血样后,禁不住掩面哭泣。交警耐心劝导她:“不是你运气不好,而是你缺乏基本的法律意识。几十块钱就能解决的问题,为什么还要心存侥幸地酒后开车?事情既然发生了就要面对现实,今后吸取教训。”

  3月22日凌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巡逻大队五中队全体民警和辅警在中心城区采取设卡检查与机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打击酒驾醉驾“凌晨行动”。当天凌晨2时多,在金砂金环路口设卡的执勤民警发现一辆号牌为粤D/831××的白色奔驰小汽车沿着金砂东路行驶接近该路口,即示意该车靠边停下接受检查。当时车上有两名女青年,民警使用酒精快速排查棒对驾车的女青年进行排查,提示涉酒的红灯顿时亮起,遂改用酒精检测仪对此人进行呼气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24毫克/100毫升。后经抽取血样送检,这一数值确定为139毫克/100毫升,已达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驾驶该车的是现年27岁的四川人罗某欣,目前在汕头某酒店任公关经理。据她交代,她于21日中午陪客人吃饭时就喝了一些茅台酒,当天傍晚又再次喝酒。次日凌晨2时许,她准备送一位朋友后再回家去,心想自己的酒喝得不算多,夜深人静交警应该也“打卡下班”了,一方算计后便驾驶小汽车上路,没想到碰上了还未下班的交警。

  当天凌晨1时许,该中队民警在龙湖区长江路巡逻时查获一辆号牌为粤D/MC2××的小汽车,该车汕头籍驾驶人郑某灿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数值为86毫克/100毫升,抽血送检数值为94毫克/100毫升,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 罗某欣和郑某灿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即将面临法律的审判。两人的机动车驾驶证也被依法吊销,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一念之差,代驾何其惨重。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车主,一旦喝了酒,要么请人代驾要么打车回家,绝对不能逞强或心存侥幸自行驾车,以免以身犯险、以身试法。

发表日期:2019年03月27日
(版权声明:版权归汕头经济特区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严禁擅自转载、复制、改编本社记者新闻作品,违者将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粤ICP备2021148246号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119330007号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