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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攻坚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和消除劣Ⅴ类断面

  本报讯 (记者魏盼生)记者从有关会议获悉,汕头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近日正式发布2019年第一号令,这份《关于开展全面攻坚国考断面水质达标行动的命令》(以下简称《命令》),由市委书记、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第一总指挥方利旭,市长、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总指挥郑剑戈共同签发,提出三方面共十条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1号令部署要求,全力落实水污染治理攻坚工作安排,确保实现2020年水环境质量改善阶段性目标。

  《命令》要求,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以练江海门湾桥闸断面和梅溪河升平断面等国考断面为重点,开展全面攻坚国考断面水质达标专项行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省政府与市政府签定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既定要求,2020年海门湾桥闸断面基本消除劣Ⅴ类,升平断面达到Ⅲ类。市领导同志结合河长制,履行统筹、协调、督导职责,全面推动所负责流域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工作。各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行政区域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对全市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工作,要实施量化考核和刚性问责,突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的导向作用,将水环境改善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考核范围。

  《命令》明确要求,练江海门湾桥闸国考断面到2020年底前基本消除劣Ⅴ类;做好梅溪河升平国考断面达标攻坚,确保年均值达到地表水Ⅲ类;韩江西溪莲阳桥闸和外砂河外砂国考断面稳定保持地表水Ⅱ类,坚决防止新增劣Ⅴ类断面。围绕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和消除劣Ⅴ类断面目标,加强水质监测,用好行政、经济、法律、科技等各项措施,严格监管执法。加强“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抓好源头控制,减少工业、农业、生活等各类污染源排放,开展生活垃圾专项整治,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落实河长制专项行动和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监管措施,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此外,要加强宣传引导,形成共治共享格局,齐心协力深入推进全面攻坚国考断面水质达标专项行动,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环境改善的获得感、幸福感,为我市建设绿水青山美丽汕头作出新贡献。

发表日期:2019年04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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