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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工作启动

  本报讯 (记者刘佳纯)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近日,省文明办下发通知,部署我省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挖掘、推荐一批贡献大、群众口碑好、事迹突出感人、体现崇高精神、典型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人选,在全社会营造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浓厚氛围,倡导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社会风尚,以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进展新成就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据了解,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将通过群众推荐、遴选审核、公示宣传、投票评选等步骤评选产生,树立过得硬、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道德标杆,体现社会主流价值,集中展示新时代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充分彰显中华民族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通知规定,凡符合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标准,在我省生活、工作或学习的中国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被推荐为道德模范人选。往届全国道德模范不再参加评选。往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以及“时代楷模”“南粤楷模”“省道德模范”“大国工匠”“向上向善好青年”“全军践行强军目标标兵”“文明家庭”“最美人物”等可优先推荐。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各单位可将群众口碑好、事迹突出感人、体现崇高精神、典型示范性强的道德模范人选有关材料于4月19日前发送至市文明办(邮箱:stswmb330@126.com,电话/传真:88437447,联系人:王晓南)。

发表日期:2019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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