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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一男子被查处

  本报讯 (记者刘文钊)一男子驾车将其运载的淤泥倾倒在潮阳区城南街道练江堤防旁,被潮阳区水政监察大队现场查获,经查实后,于12日对该男子郑某光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4月10日上午,潮阳区水政监察大队在练江堤防城南段巡查时,现场查获城南街道凤北居委居民郑某光驾驶小六轮淤泥罐车(车牌号:粤D.N3**0),运载建筑淤泥在城防工程口美段堤内倾倒,水政监察大队执法人员马上将司机郑某光带到城南街道口美居委办公楼接受调查。

  经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郑某光承认了4月9日至4月10日为口美居民张某运载建楼房打桩淤泥前往城防工程口美段堤内倾倒的事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水务局于2019年4月10日向郑某光发出《水行政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在4月17日前完成整改工作。4月12日,经潮阳区水务局批准后,该大队决定对郑某光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潮阳区水务局将加强巡查监管,严厉打击在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进行乱倒淤泥垃圾、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的违法行为,推进创文强管、环境综合整治、练江综合整治和河湖“清四乱”等工作,维持辖区良好的水事秩序。同时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水行政法律法规,共同保护水利设施,共同保护水环境,共建和谐的美丽新潮阳。并告诫个别不法人员,放弃侥幸心理,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编辑:林敏秦 发表日期:2019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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