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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人数不超10人

  本报讯 (记者陈若萱 蔡晓丹)为发掘培育我市优秀工艺美术人才,促进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发展,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将组织开展第三届汕头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活动,评定人数不超过10人。经评审认定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授予“汕头市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每人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按《汕头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办法》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据介绍,本次评审工作将于5月启动,由申报单位或个人直接向市人社局(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报材料。经过材料初审,评委会评审和审核认定3个阶段,最终于7月底评审出“汕头市工艺美术大师”。

  据了解,此次评审对象应具潮汕地方特色传统工艺艺种和技艺,具体以现行广东省传统工艺美术产业主要品种为适用范围,包括工艺雕塑、刺绣和染织、织毯、抽纱花边和编织、艺术陶瓷、工艺玻璃、编织工艺、漆器、工艺家具、金属工艺和首饰、其他工艺美术等十一大类。凡符合专业从事传统工艺美术创作设计和技艺制作满12年,目前在我市从事工艺美术创作设计工作;已取得工艺美术师以上(含工艺美术师)专业技术资格满1年;有丰富的创作经验和较高的艺术修养,技艺精湛,敢于创新,艺术成就卓越,在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在传统工艺美术产业的发掘、继承、保护、创新、发展及人才培养等方面有较大贡献等条件均可申报。

发表日期:2019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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