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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评工作室享三年扶持资金

  本报讯 (记者蔡晓丹)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推动工艺美术大师发展传统工艺、创作精品,加强传承人才培养,繁荣我市传统工艺美术事业,今年将组织开展第二届汕头市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认定活动,认定工作室不超过10个。

  本次申报评审对象为获得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或汕头市工艺美术大师称号的人员,及已被认定为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的对象。同时应具备在我市依法登记、有固定场所并正常运营,致力于工艺美术技艺的传承发展,并以师承的形式开展工作,有3名以上相对固定的继承人(传人)等条件。

  据了解,评审工作将于5月启动,由申报单位或个人直接向市人社局提交申报材料,受理申报时间截止至5月31日。经过材料初审,评委会评审和审核认定3个阶段,最终于7月底评审出“汕头市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经评审认定的工作室,由市人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授予“汕头市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牌匾,并颁发荣誉证书,拨付当年度扶持资金3万元。同时按《汕头市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认定办法》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及余下2年的扶持资金。

发表日期:2019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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