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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水上交通安全 发展港口航运经济

市人大常委会就相关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本报讯 (记者陈冬琪)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就《汕头经济特区水上交通安全条例》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实地察看汕头港主航道通航环境、秩序的维护情况。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宇在座谈会上汇报相关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怀丹参加活动并讲话。

  据悉,《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重要日程,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督导,落实工作责任依法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时突出重点,相关管理部门与游乐设施经营人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各级各部门注重加强沟通协调,开设绿色审批通道,加强复杂、疑难、新生事项的事前业务指导,主动对接相关省、市重点涉水工程,促进港口航运经济发展。另外,相关部门还加强执法联动,优化港口通航环境和秩序,并强化防污,加强船舶燃油监督抽检,有效保护海域生态环境。

  杜怀丹指出,《条例》实施三年来各部门联动协调,取得了较好成效,水上交通安全得到一定的保障。相关职能部门下来要及时出台配套实施细则,保障《条例》的执行落实。同时要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完善船舶停靠等安全设施的规划建设。要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能责任,加强沟通协调,补齐执法漏洞,并及时修订完善《条例》相关内容,保障《条例》真正为汕头的港口经济发展发挥作用。

发表日期:2019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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