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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工领军人才奖励10万

  本报讯  (记者周敏)为增强社会工作人才的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激励社会工作人才扎根基层为困弱群体提供专业服务,近日,《广东省民政厅关于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遴选的办法》印发执行。办法提出,广东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从2019年起每年遴选一次,每次遴选不超过8人。评为广东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的,当年由省民政厅给予10万元(税前)奖金奖励,奖金可用于继续教育、课题研究和生活补助。

  办法明确广东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遴选对象应能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和技巧处理各类复杂专业问题,组织实施过有重要影响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或案例,获得服务对象的广泛认可和好评,为广东社会工作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某一社会工作领域发挥着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对社会工作者工作实绩和服务成效的考量,遴选出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据悉,广东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遴选对象必须在广东省内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且参选当年仍在岗,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行政机关、无直接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学校、科研院所教研人员不参加遴选。广东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遴选对象应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且持有社会工作师或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从事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满6年,且在广东服务累计不少于4年。同等条件下,对长期工作在粤东西北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从事一线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可以适当倾斜。

编辑:李群 发表日期:2019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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