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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汕港人首获职称电子证书

  本报讯  (记者陈若萱摄影报道)近日,香港青年胡泽霖拿到了他的电子职称证书,成为了第一位在我市领取电子职称证书的港澳人才。这也是我市人社部门推进粤港澳职业职称资格互认,落实国家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一大进展。

  香港居民胡泽霖在汕头市建筑设计院工作,目前在该单位参保满两年,此次前来人社部门办理助理工程师职称初次认定业务。市人社局为其开辟 “绿色通道”,并提供全程代办服务。由于胡泽霖提供的身份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证件号码与内地居民的18位身份证号码不同,经向省人社厅申请,市人社局取得受理权限,结合就业、社保等共享数据,将申请人提交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导入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生成职称电子证书。

  据介绍,这是我市首张为港澳专业技术人才签发的职称电子证书,该证书与内地居民申报的证书一样,加盖电子印章,支持互联网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职称电子证书减少了申请人交照片、盖章等环节,可随时下载打印,不会丢失,极大方便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的使用。得知自己是港澳人才在汕头领取电子职称证书的“第一人”, 胡泽霖兴奋地说道,“非常给力,方便快捷,省时省力,服务一流”。

  推进粤港澳职业职称资格互认是落实国家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一项重要举措。据了解,目前出台的《汕头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打通了非公有制专业技术人才服务通道,为在汕就业的港澳专业技术人才和符合条件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简化职称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职称申报不与人事档案管理挂钩,可在市、区县人社局设立的职称申报点就近申报。

  据市人社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务院和人社部相关文件精神,从2018年8月23日起,台港澳人员来汕就业不需再办理就业证。原来签发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也于2019年1月1日起终止使用,取消后,港澳台人员可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相关人社业务,同时可以用营业执照、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作为其在我市就业的证明材料。

编辑:李群 发表日期:2019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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