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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售房源6月30日前 按计划完成网签

  本报讯  (记者魏盼生)近日,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做好全面清理已售未网签房源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各区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对市面可售房源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准确摸清房源处于可售状态的真实性,并通过专项检查督促开发企业对已购商品房尽快落实网签工作。各开发企业对于可售房源实际上已经售出的,必须立即清查造册,制定网签计划,落实专人联系客户跟踪管理,并尽快在2019年6月30日前按计划完成网签。

  《通知》明确指出,我市部分商品房项目还存在着不少已售房源未及时网签的情况,影响房地产市场数据统计的真实性,也影响到全市经济运行中相关行业情况的研判。为贯彻落实《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确保我市商品房实际销售情况在网签系统统计中有更加真实地体现,决定通过开展全面清理各开发项目未网签房源,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

  《通知》要求,各开发企业不得存在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捂盘惜售、内部认购、或已售房产公司过名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于已预购、预定商品房应按合同或协议约定时间及时网签。对不按约定时间及时网签的购房户,开发公司应严格执行合同或协议中不按时签约的违约条款,共同维护好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

  《通知》还要求,各区县房地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行动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化解市场风险的重要意义。通过专项检查中发现违反规定要求的,应按《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三)点进行处理,即先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暂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商品房现售备案回执至改正为止。

编辑:郑钟展 发表日期:2019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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