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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费率再下调

  本报讯 (记者陈若萱)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年5月起,我市工伤保险费率再次下调,促进减税降费红利的进一步释放。

  据介绍,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有关工作的通知》,我市从5月1日起进一步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后我市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0.05%、0.1%、0.15%、0.2%、0.25%、0.3%、0.325%、0.35%。在此基础上,我市将于7月1日起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根据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等因素对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进行浮动。实施浮动费率后实际缴费费率高于0.4%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仍按0.4%执行。

  另外,由于2019年5月的工伤保险征缴工作已经完成,为了减少对用人单位缴费操作影响,对2019年5月已按原费率标准征收的,我市将在6月加大下调费率比例,即6月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实际缴费费率为:0.04%、0.08%、0.12%、0.16%、0.2%、0.24%、0.26%、0.28%。而2019年6月新办理缴费登记的用人单位按0.05%、0.1%、0.15%、0.2%、0.25%、0.3%、0.325%、0.35%的费率执行。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进一步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是今年以来我市工伤保险费率的第二次下调,也是我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举措,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支持企业发展。通过年内的两次下调,我市工伤保险平均费率水平已降至0.13%。

发表日期:2019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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