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网 > 汕头

新建住宅停车位100%配建充电桩

  本报讯 (记者魏盼生)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我市蓝天保卫战,按照市委的部署和有关规定,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从加强控制区域扬尘污染、推进机动车尾气源防治、控制工业源污染和加强污染天气应急联防联控等四个方面,制定进一步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措施。

  《通知》要求,严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落实所有纳入监管的工地严格落实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沙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底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等扬尘管控措施,提高施工现场围蔽功能,确保文明施工。要建设市一级建设工地扬尘在线监控管理平台。加大对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减少城市道路和公路建设扬尘污染。全封闭建筑垃圾和粉状物料运输车辆,提高道路冲洗、洒水、清扫。加强对工业园区建设施工扬尘防治,以及港口、堆场扬尘控制。严禁村镇随意焚烧生活垃圾和工业固废。

  《通知》要求,推进机动车尾气源防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2019年起,全市新增或更新的出租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车使用新能源比例不低于60%且逐年提高10个百分点,市区公交电动化率达80%以上。鼓励新增营运类轻型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除外)采用纯电动车。全市所有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新建公共停车场及新增的路内收费停车位应按不低于30%的比例建设快速充电桩。加强在用车辆污染防治,开展柴油车污染专项执法检查。

  《通知》要求,控制工业源污染。推进燃煤锅炉改燃清洁能源改造,开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专项整治。2019年底前,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基本淘汰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完成生物质成型染料锅炉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底前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未实行清洁能源改造的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在2020年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或自主选择关停。要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强化加油站及油库油气回收监管。

  《通知》要求,加强污染天气应急联防联控。加强我市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密切关注空气质量指数,及时启动不良天气应急措施,遏制、预防我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恶化。

发表日期:2019年06月18日
(版权声明:版权归汕头经济特区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严禁擅自转载、复制、改编本社记者新闻作品,违者将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粤ICP备2021148246号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AVSP):119330007号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133号